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文件
关于启动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经浙江省教育厅研究同意,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教育改革发展重要任务,现就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5号),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原则进行。
学分银行服务体系由省管理中心、市级分部(合作高校和联盟机构分部)、县级分中心、乡镇街道社区受理点构成。省管理中心设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市级分部原则上依托各市电大(城市大学、社区大学)建立,县级分中心原则上依托县(市、区)级电大(社区学院)建立。学分银行省管理中心、分部、分中心均可设立受理点。
第一批试点建设市级分部和县级分中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申报单位直接向学分银行省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省管理中心审核、省教育厅同意后发文公布。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辖区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并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各级电大、社区学院积极参与,创造开展学分银行业务的人财物等基础条件。通过试点探索,逐步形成区域特点和项目特色,完善学分银行的业务运行机制。
二、试点单位建设任务
1.探索并逐步建立学分银行分部、分中心的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
2.探索并逐步建立学历教育内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的机制。
3.建设地方特色终身学习项目,探索终身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制度和终身学习激励机制。
4.开展开户建档、学习成果认定积累转换和开具证明等业务。
5.负责辖区内学分银行受理点的设置方案和报批工作。
6.接受学分银行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
7.开展学分银行相关课题研究。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分部(分中心)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邮编:310030;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往邮箱:zhoumx@zjtvu.edu.cn;联系人:孙爱萍,周美秀;联系电话:0571-89913056、89913032。请各申报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加入浙江省学分银行QQ群,群号:431937603,二维码见下图:
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2016年5月24日